需要資料:
1、《注銷稅務登記審批表》、《清稅申報表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》;
2、董事會決議或上一級主管部門批文原件寄復印件,復印件注明“與原件一致”并加蓋公章;
3、稅務登記證正副本或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;
4、發票購買本,結存發票必須作廢并驗舊;
5、稅控設備(稅控IC卡、讀卡器、金稅卡或者稅控盤,如果是卷式發票收款機需要攜帶全套設備);
6、提交所有資料之前需要申報當月、當季、當年所有的稅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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